本学期即将结束,为更好地做好下学期缴交学费、住宿费代扣工作,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费。根据省物价批复文件执行
二、住宿费。通知学生住宿费预存1400元,具体按省物价批复文件执行
三、缴款时间及方式
1、缴交时间:2011年8月25日前
2、缴交方式:统一银行扣缴
注意事项:
1、请同学们根据学校关于注册报到的有关通知,在2011年8月25日前务必将应缴款项按时、足额存入代扣的建行卡内,并确保在扣费期间除缴款项(学费、住宿费)外还保存10元或20元的银行卡余额,若异地还应加上手续费;以便银行及时代扣、及时提供缴费数据信息。
2、本学期费用不再多次扣缴,如未按要求预存导致无法扣缴而影响开学注册自行负责。请同学们务必重视。
院财务处、学生处
2011年06月22日